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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媳婦難為〉文/籬豆

母親是南京人,大戰期間嫁給當年在大陸經商的父親,戰後隨同來台。因為是在戰亂中長大,他們兩人對婚嫁的習俗都很懵懂,所以我和外子雖出身婚嫁禮數極為繁複的台南縣,卻有一個簡單的婚禮:既無嫁妝也無聘金。照禮數男方該出的喜餅也被父親豁免了。

然而,婆婆對於我父母的不懂禮數,卻耿耿於懷。

依照台南習俗,外公外婆應該為頭一個外孫「做度歲」,也就是為貝比慶祝頭一個生日;女婿三十歲生日時,岳家也應該送他一份大禮。

這些事該辦的時間接近時,婆婆一直提醒我,但我不好意思向父母要禮物,況且我知道娘家經濟並不寬裕,便支支吾吾地敷衍過去。沒想到這在婆婆心中卻留下一個很大的遺憾,過了二十多年還沒忘記。

話說有一天,我到歷史博物館參觀美索不達米亞文化展,看到一個西元前四千年前的碗上燒著一個佛教的萬字,覺得很有意思,晚餐時,便將這項見聞告訴正巧來訪的婆婆。

但我才提了個頭,平日很慈祥,也很照顧我的婆婆竟恨恨地接過去:

「說到萬字,親家應該在阿收度歲時送他一塊金鎖片、一條金鎖鍊、一個戒指,還有和一件嬰兒袍,萬字就是繡在袍子上的……。」說完孫子的部分,她又為兒子三十歲沒收到岳家的大禮而忿忿不平。

但我努力工作撐起半個家,薪水高於老公而一點不藏私,此外我父母親對女婿和外孫也十分鍾愛;這一切加起來,難道彌補不了我父母多年前在禮數上的疏忽嗎?

禮數原是象徵好意,然而,人如果執著於象徵而忘了實質,便將惹來煩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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